又如赵翼引《闲中古今录》之记载称,洪武年间徐一夔任杭州府学教授,尝作贺表,有“光天之下”、“天生圣人,为世作则”等语,朱元璋览之大怒,曰:“生者僧也,以我尝为僧也。光则薙发也,则字音近贼也。”遂斩之。但据光绪年间丁丙编校《始丰稿》跋中的考证,徐一夔实际死于建文初年,并非为朱元璋所杀。徐一夔晚年撰写的《故文林郎湖广房县知县齐公墓志铭》,称齐公庄卿“生元至元丁卯,卒洪武戊寅,以明年 葬”。
至元丁卯为四年,洪武戊寅为三十一年,明年即建文元年。此墓志铭的撰写,亦作为徐一夔至建文初年始卒的有力旁证。赵翼又引《闲中古今录》的记载称,高僧来复作谢恩诗,有“殊域”及“自惭无德颂陶唐”之句,朱元璋阅后大为恼火,曰:“汝用‘殊’字,是谓我歹朱也。又言‘无德颂陶唐’,是谓我无德,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也。”遂斩之。但据释明河《补续高僧传》及释元贤《继灯录》的记载,来复是在洪武二十四年涉嫌胡惟庸党案被杀的,而非触犯文字禁忌而被杀。
后来,王春瑜先生还撰有《明初二高僧史迹考析》一文(《明清史散论》,第185~190页,东方出版中心1996年版),考订明中后期野史稗乘所载明初二高僧史迹之谬误。郎瑛《七修类稿》卷34载谓,四明高僧守仁、德祥分别以《题翡翠》《夏日西园》的诗作而遭朱元璋忌恨,“皆罪之而不善终”。王先生指出,钱谦益在《列朝诗集小传》中明确记载,这两位高僧都和朱元璋有着良好的关系。
守仁在洪武十五年应召出任僧录司右讲经,三考升为右善世。其母逝世时,奉旨奔丧,特赐镪装殓。洪武二十年又受命主持天禧寺,最后示寂于寺,善终天年。德祥也曾“应召浮屠”,十年之间三上京华,与缙绅往来频繁。他一直活到永乐中,最后“谈笑而逝”,亦得善终。《七修类稿》说两位高僧皆“不善终”,是无稽之谈。
陈、王两位先生还指出,明朝开国以后,朱元璋虽极垂意史事,设有记注官并开局修史,纂成《元史》、日历及其他政书,但独缺起居注一类记录。朱元璋为加强专制主义集权,又大兴狱案,厉行文化专制,私家著述不仅数量很少,而且讳言国初史事。明太祖实录经建文、永乐两朝三次修纂,又多回避、窜改之处。
这一切,便导致了明初史事的诸多缺略与模糊不清。到了明中后期,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,封建统治的松弛,逐渐兴起反君权的思潮。此时的朱元璋,按“新鬼大,故鬼小”的世俗原则,已成为无害的圣像,人们便把抨击的矛头聚集到他身上,借他这个鞭子来发泄对当朝君主和封建专制的不满。于是,便出现许多记载朱元璋暴政秽行的野史稗乘。而明中期以后科举考试制度的推广、地方教育的普及、书籍印刷行业的发展,士绅与庶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江南市镇的勃兴,又使这些野史稗乘得以广泛流传。
但是,此时距龙兴已逾百年之久,这些采录闾巷传闻的野史稗乘,其所记载的明初史迹,自然不可能是全部真实可靠,而是有真有假,真真假假。如果要研究明中后期民间对明初史事包括对朱元璋的认识与评骘,这些野史稗乘无疑是绝好的第一手资料。但如利用来研究明初史事包括朱元璋的生平事迹,则必须先对其中的记载做一番去伪存真的考订工作,否则就会谬之千里,不可能得出客观、正确的结论。
值得注意的是,当前的一些朱元璋传记、影视作品和通俗历史读物,为了增加形象性和生动性,往往不加甄别地使用这些野史稗乘记载的传闻故事,就连前人已考订属于谬误失实的传闻,也照样引用。
依据这些传闻塑造出来的朱元璋自然是个专横残暴、心狠手辣的暴君形象,没有什么历史功绩,依据这些传闻描绘的明代历史自然也是漆黑一团,没有丝毫的亮点。这样的描述虽然带有强烈的冲击震撼力,能吸引某些人的眼球,但却远离真实的历史,是不可能使人得到正确的历史知识,受到历史的启迪的。广大读者和观众,对此不可不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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